一篇優秀的調研報告,其靈魂在于提出切實可行、行之有效的解決方案。然而現實中,許多調研報告常常陷入問題剖析深刻、對策建議空泛的困境,淪為缺乏實踐價值的“鍍金件”。要對癥下藥,把對策提“實”,才能讓對策建議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怎樣開出好的“藥方”呢?可從針對性、創新性、可行性、操作性四個方面,對對策建議進行精準考量和把握。
命中問題的要害
針對性是對策建議的生命線,必須像精確制導武器一樣,直接命中問題的要害。要體現針對性,可以從兩個方面入手。
首先,針對問題本質提對策。對策必須直接回應問題產生的根源和關鍵矛盾。若對策與問題脫節,再華麗的分析也只是空中樓閣。
比如,老舊小區常出現“搶車位大戰”現象,其癥結在于僵化的“封閉式管理”模式,僅建議“加強管理”或“增加車位供給”是隔靴搔癢。真正有效的對策必須直指管理機制本身,小區內部變“固定車位制”為“先到先停制”,破除車位私有化造成的閑置浪費;區域間推行“潮汐停車”或“共享停車”,打破行政壁壘,利用周邊商業區、辦公區夜間閑置車位資源。這樣的對策精準針對“有車無位”與“有位無車”并存的結構性矛盾,方能令“搶車位大戰”偃旗息鼓。
在此建議下,某市通過智慧停車平臺,整合周邊5個小區和3個商業體的車位資源,實現錯峰共享,小區夜間停車位利用率從65%提升至92%,居民滿意度大幅提高。
其次,針對主體身份提對策。必須清晰界定特定的實施主體身份及其擁有的權限、資源和能力邊界。模糊主體或提出超越主體權限的建議,無異于紙上談兵。
比如,調研發現某縣存量企業改擴建意愿低、對工業投資拉動不足的問題。能建議政府下“指令”要求企業進行改擴建嗎?顯然不行。政府與企業是平等主體,無行政隸屬關系,政府直接對企業發出“指令”、提出“要求”屬越權行為。
切實可行的路徑在于,精準運用政府掌握的政策和經濟杠桿,如設立技改專項補貼或貸款貼息,降低企業成本;優化環評審批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供精準的技術診斷和升級輔導服務,解決能力短板;搭建產業鏈供需對接平臺,拓展市場空間等。政策目標是創造有利環境,讓企業看到“跳一跳能摘到桃子”的明確收益預期,從而激發內生動力。
不能老調重彈
創新性要求對策建議不是老調重彈,而是在尊重規律的基礎上尋求突破。創新的同時,應避免兩種異化傾向。
其一,“新瓶裝舊酒”式的偽創新。創新的本質在于通過突破思維定勢、抓住矛盾精髓,找到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價值更大的解決方案。僅僅更換概念包裝、炮制新名詞,而內核仍是低效過時的老辦法,是典型的“偽創新”。
比如,某地一篇建設“鄉村振興戰略先行區”的調研報告,提出打造“全國示范高地”“國際標桿”的宏大目標,但對策建議仍是“健全投入機制、強化用地保障、加快人才培育、抓好考核督查”等耳熟能詳的“標準答案”。用常規的、缺乏突破性的方法,去追求“高大上”的目標,其結果必然是緣木求魚,甚至造成資源浪費和形式主義。
對策也要有創新。如:探索社會資本與村集體深度合作的“共富公司”模式,以突破投入機制;創新點狀供地、混合用地和存量盤活政策,突破用地瓶頸;建立“土專家+新農人+科技特派員”融合培育體系,突破人才瓶頸;設計以產業發展實效和農民增收為核心的多元評價體系,突破考核瓶頸。
其二,“嘩眾取寵”式的虛創新。創新的對策必須是針對癥結出實招,針對差距求實效。為創新而創新,追求形式上的新奇和轟動效應,必然滑向形式主義泥潭。
比如,加強基層黨建的建議,若過度強調“項目化、品牌化”,要求每個支部必須搞“四個一”(創建一個品牌、設計一個Logo、整出一篇材料、布局一套展板),將大量精力耗費在品牌包裝和形象展示上,而忽視了組織生活規范、黨員作用發揮、解決實際問題等黨建核心內容,這就是典型的“虛創新”。其結果是把黨建品牌異化,與提升組織力、凝聚力的初衷背道而馳。
務實的黨建創新應聚焦于,如何運用線上學習平臺、積分管理等數字化手段,提升黨員教育管理效率;如何打破物理邊界、重構權責邊界、激活功能邊界而創新組織設置,將組織力轉化為生產力;如何構建黨員責任區、推進志愿服務常態化,健全“民呼我為”機制切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
創新點在于手段和機制的實效性提升,而非外在包裝的標新立異。
從“紙面”走向“地面”
可行性是對策建議從“紙面”走向“地面”的橋梁。要具備可行性,應警惕兩大雷區。
一是觸碰政策法律紅線。對策建議必須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框架內構思,堅決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變通。
比如,發展鄉村農文旅項目是產業振興的重要抓手,但必須牢牢守住“三條紅線”:土地性質紅線,嚴禁擅自改變永久基本農田用途、違規占用耕地搞非農建設。對策建議應聚焦于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利用閑置宅基地和農房、探索點狀供地等合規路徑。可建議利用村集體閑置校舍、廠房改造為民宿或文創空間,而非動輒要求新增建設用地指標。
生態環保紅線,項目選址和運營必須嚴格避讓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區等敏感區域,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和污染防治措施。可建議發展生態友好型觀光農業、林下經濟,嚴禁在生態脆弱區大規模開發建設。
農民利益紅線,必須保障農民在項目中的主體地位和收益權。可建立健全“保底收益+按股分紅”“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等利益聯結機制,堅決防止資本下鄉侵害農民權益、導致農民失地失利。
二是不符合客觀實際條件。對策必須因時、因地、因情制宜,充分考慮實施地的物質基礎、技術支撐、社會文化等現實約束。對策建議必須與當地財政實力、發展階段相匹配,不能脫離物質基礎的實際。
比如,要求一個財政困難的農業縣“確保涉農投入年增長20%以上”,超出其承受能力。可行的對策應是優化支出結構、提高涉農資金整合效益、創新金融支農模式,在現有財力下撬動更大的社會資本投入。
對策建議必須具備相應的技術、人才等配套能力,不能脫離技術支撐的實際。
比如,在偏遠、網絡基礎設施薄弱的鄉村學校,大力推廣依賴高速網絡和高端設備的“雙師課堂”(名師線上直播+本地教師輔導)和多媒體大屏教學,顯然不切實際。更可行的對策是加強本地教師培訓、推廣優質數字教育資源離線使用、配備簡易實用的多媒體教學設備,或探索“送教下鄉”“結對幫扶”等線下模式。
將好想法轉化為好效果
操作性是將好想法轉化為好效果的關鍵一步。要增強操作性,應明確四個要素。
首先,明確主體,解決“誰來做”的問題。對于職責邊界清晰、專業性強的單項工作,明確一個主要責任單位;對于綜合性、復雜性強的任務,必須構建組織化推進機制,明確牽頭單位、配合單位,并建立高效的溝通協調、信息共享和督辦落實機制。
比如,“優化營商環境”涉及發改、市場監管、住建、稅務、金融等多部門,必須明確牽頭部門,并清晰界定各部門在企業開辦施工許可納稅服務融資便利等具體環節的職責和配合要求,避免推諉扯皮。
其次,明確措施,解決“怎么做”的問題。避免空泛原則,將目標具體化為可執行的任務。比如,不是籠統說“加強人才引進”,而是明確“實施英才計劃,引進高層次人才多少名,建立專家工作站多少個”。
推行項目化管理和清單化落實。將復雜工作分解為若干具體項目,為每個項目制定詳細的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明確工作內容、標準、時限、責任人。比如,“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可分解為“推行一網通辦”“優化窗口服務”“建設智慧大廳”等項目,每個項目下再列出具體任務清單。
第三,明確時間,解決“何時做”的問題。對于難度小、任務輕的工作,明確一個較短時間節點的完成要求;對于難度大、周期長的突破性工作,必須科學設定階段性目標,實施分步走策略。
比如,“培育百億級產業集群”目標可分解為:第一年完成產業規劃編制,啟動核心項目招商;第二年核心項目落地建設,配套產業鏈初具雛形;第三年核心項目投產,集群產值突破多少億元。
第四,明確要求,解決“按什么標準做”的問題。明確質化標準,即工作應達到的效果、狀態或水平;明確量化標準,即盡可能使用可衡量、可統計的數值指標。明確的標準是過程監控和結果考核的依據,確保工作不跑偏、效果可衡量。
例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需明確衛生廁所普及率、生活污水治理率、村莊清潔行動覆蓋率等量化指標,并配套相應的檢查驗收辦法。
將調研報告的對策提“實”,是一項需要冷靜頭腦、睿智思考和嚴謹邏輯的系統工程。針對性是靶心,確保箭無虛發;創新性是活水,破除路徑依賴;可行性是基石,規避傾覆風險;操作性是藍圖,指引成功彼岸。唯有將這四個方面融會貫通,才能開出務實管用的“良方”。
(作者單位:上海市金山區委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