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構建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皖政〔2014〕60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十三五”安徽省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皖政辦〔2017〕61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構建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2018—2020年)行動計劃的通知》(皖政辦〔2018〕6號)和《蚌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十三五”蚌埠市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蚌政辦〔2017〕74號)等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老齡事業和產業發展,聚焦養老服務發展不平衡不充分,構建養老、孝老、敬老政策體系和社會環境,不斷優化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供給,著力補齊城市居家養老和農村養老服務短板,大力推動養老機構提質增效和醫養結合深入發展,積極發展智慧養老和養老產業,加快完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力爭到2020年,全縣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基本養老公共服務能力大幅提升,養老產業加快發展格局基本形成,全縣老年人養老服務獲得感明顯增強。
二、重點任務
(一)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三項制度”。
1.建立基本養老公共服務清單發布制度。2018年,參照省、市基本養老公共服務清單項目制定發布我縣基本養老公共服務清單,明確基本養老公共服務項目、供給對象、供給方式和支出責任主體,做到清單之內項目以政府支出責任為主,清單之外項目以個人和家庭支出責任為主。綜合考慮老年人需求、財力水平等因素,適時調整清單項目和保障水平。(牽頭責任單位:縣民政局;配合單位:縣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2.建立老年人需求評估制度。參照省級制定的老年人需求評估表,制定縣老年人需求評估表,形成老年人需求評估地方標準。標準施行后,對特困供養人員和申請政府補助的老年人進行需求評估,對申請入住政府運營養老機構的老年人進行入住評估;其他老年群體依據其意愿進行需求評估,原則上每半年進行一次動態評估。2020年底前,全面建立老年人需求評估制度。整合養老、醫療、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育和組建專業評估機構。強化評估結果應用,將評估結果與基本養老公共服務供給標準、優先順序等掛鉤。(牽頭責任單位:縣民政局;配合單位:縣衛計委、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
3.健全老年人補貼制度。全面落實80周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建檔立卡貧困對象范圍的老年人給予養老服務補貼。經評估確定為輕、中、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分檔提高補貼標準,用于護理支出。補貼形式以政府購買服務為主,也可通過惠農“一卡通”方式支付,確保到2020年底前補貼覆蓋面達到50%以上。(牽頭責任單位:縣民政局;配合單位:縣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全力提升城市居家養老服務水平。
1.建設居家養老服務三級中心。嚴格落實城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要求,新建住宅小區配建任務列入土地出讓合同,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依托配建設施,建立縣養老服務指導中心、鄉鎮養老服務指導中心、社區養老服務站(簡稱“三級中心”),形成兼具行業監管、資源整合、直接服務功能的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絡,打造20分鐘居家養老服務圈。2018年、2019年、2020年,“三級中心”覆蓋率分別達到20%、60%、100%。(牽頭責任單位:縣民政局;配合單位:縣住建局、縣國土局、荊山鎮、榴城鎮)
2.優化“三級中心”運營管理。參照省級制定的“三級中心”建設標準、功能設置標準進行配置運營。縣養老服務指導中心主要承擔行業監管、服務企業(社會組織)培育、老年人需求評估等職能,人員配備可通過成立行業協會、購買公益性崗位、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改制后編制調劑等途徑解決;鄉鎮養老服務指導中心主要承擔轄區內養老服務資源整合鏈接等職能,社區養老服務站直接為老年人提供就餐、康復等服務,鄉鎮、社區兩級中心原則上無償或低償交由社會力量運營管理。大力培育專業運營主體,鼓勵將轄區內的社區養老服務站打包交由居家養老服務企業(社會組織)運營管理。推廣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項目化運作,大力發展為老年人提供就近照護服務的“社區示范養老”項目和提供就餐送餐服務的“社區助餐工程”項目。(牽頭責任單位:縣民政局;配合單位: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管局、荊山鎮、榴城鎮)
3.創新居家養老支持手段。2018年起,對照顧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成員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養老護理技能培訓,列入基本養老公共服務清單。鼓勵養老機構和社區養老服務站為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暫托服務,為經濟困難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服務的,列入基本養老公共服務清單。2018年起,全縣要選擇不少于5戶的特殊困難家庭進行適老化改造示范。(牽頭責任單位:縣民政局;配合單位:縣人社局、縣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著力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
1.構建農村養老服務網絡。在每個鄉鎮設置1個具備養老服務和政策指導功能的養老服務中心,人員配備通過成立基層老年協會、政府采取購買服務、特困人員供養機構人員整合等渠道解決。利用現有設施資源,在行政村設置養老服務站,通過開展自助互助服務、無償低償交由社會力量運營等方式,為農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日托、文化娛樂等服務。2018年,20%以上的鄉鎮設置養老服務中心,并在其轄區內試點建設2—3個村級養老服務站;2019年和2020年,鄉鎮養老服務中心覆蓋率分別達到60%和100%,并同步在其轄區內設置3-5個村級養老服務站。(牽頭責任單位:縣民政局;配合單位:縣衛計委,各鄉鎮人民政府)
2.開展老年人聯系走訪。鄉鎮人民政府依托鄉鎮養老服務中心、基層老年協會等,對轄區內的農村戶籍老年人開展聯絡人登記,建立應急處置和評估幫扶機制,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登記。組織并依托計生專干、民政委員和村醫等力量,對農村高齡、空巢、留守等老年人進行定期探視走訪。2019年底前,農村地區探視走訪工作全面展開。(牽頭責任單位:縣民政局;配合單位:縣衛計委、縣老齡辦,各鄉鎮人民政府)
3.發展居家養老自助互助服務。鼓勵農村自理老人居家養老,2018年起在全縣范圍內推行簽訂家庭贍養協議,督促子女履行贍養義務,夯實農村居家養老基礎。發揮鄉鎮養老服務中心作用,組織農村留守婦女、低齡健康老年人等群體照護農村高齡、失能失智老年人,培育農村互助服務隊伍。因地制宜,發展子女眾籌資金開展互助養老、老年人集中居住互助養老等農村居家養老互助模式。鼓勵各類為老服務組織(企業)參與發展農村居家養老服務。村級養老服務站為發展農村居家養老互助服務提供設施支持。(牽頭責任單位:縣民政局;配合單位:縣司法局、縣農委、縣老齡辦,各鄉鎮人民政府)
4.增強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能力。在保障特困人員集中住養需求的前提下,統籌整合資源,將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轉型為農村養老機構,利用閑置床位,重點向農村高齡、失能失智等老年群體提供養老服務。在村級養老服務站中合理設置短期托養床位,為有需求的農村老年人提供短期托養、照護等服務,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為其提供服務支持;鼓勵社會力量運營管理村級養老服務站。(牽頭責任單位:縣民政局;配合單位:縣衛計委,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持續提高機構養老服務供給水平。
1.發揮公辦養老機構托底保障作用。優化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區域布局,裁并管護力量不足、供養人員少的機構,重點推進特困人員養護院或特護區建設。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在標準研制、人員培訓、質量建設等方面的示范引領作用。(牽頭責任單位:縣民政局;配合單位:縣財政局、縣衛計委,各鄉鎮人民政府)
2.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鼓勵社會力量通過獨資、參股、合資、合作、聯營、租賃等方式,參與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改制;推行公建民營、委托管理,按照省、市制定的養老機構公建民營實施細則,制定我縣養老機構公建民營實施辦法,規范程序、明晰權責。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裁并后空置設施等閑置資源,優先用于支持社會力量興辦社區嵌入式連鎖型小微養老機構和具備照護功能的護理型養老機構。(牽頭責任單位:縣民政局;配合單位:縣財政局、縣衛計委、縣公安局、縣商務局)
3.提高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推進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2018年開展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建立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公開機制;2019年完善社會辦養老機構扶持政策。嚴格養老機構安全管理,規范消防、食品經營等許可程序,加強日常安全監管和風險防控。健全養老機構質量標準和評價體系,服務質量評價結果與相關補貼、評先、獎勵扶持政策掛鉤。加強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監管,建立獎優罰劣機制。(牽頭責任單位:縣民政局;配合單位: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衛計委、縣市場監管局、縣老齡辦)
(五)深入推進醫養結合。
1.做強醫養服務供給主體。簡化醫養結合服務機構許可程序,民政局、衛計委按照首接負責制的原則辦理審批。150張以上床位的養老機構、入住50人以上的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必須內設醫務室或護理站。推進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建立協議合作關系,2020年底前全縣醫養簽約率達到100%。支持部分閑置床位較多的一、二級醫院和專科醫院轉型為老年人護理院。支持醫療機構舉辦養老機構,享受與民辦養老機構同等扶持政策。加強醫養結合試點示范,進一步推進懷遠縣失能特困人員醫養結合服務中心工作。2020年底前,全縣再建設2個醫養結合示范項目。(牽頭責任單位:縣衛計委;配合單位:縣民政局、縣財政局)
2.加強老年人健康管理。對65周歲以上老年人和60周歲以上的計生特困家庭老人,每年免費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務,2020年底前,全縣65周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到80%以上。推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轄區內自愿簽約的高齡、重病、失能失智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出診、家庭護理等上門服務。規范居家老年人醫療、護理服務項目,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將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范圍。(牽頭責任單位:縣衛計委;配合單位:縣民政局、縣財政局)
3.完善基本醫療制度。制定關于醫養結合型養老服務機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機構范圍試行意見。養老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經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按規定通過評估后,可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簽訂服務協議。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老年人,在協議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牽頭責任單位:縣人社局;配合單位:縣衛計委、縣民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六)創新發展智慧養老。
1.實施智慧養老機構創建工程。提高養老機構智慧化服務水平,推廣配置安全監控、健康護理、生活服務等智能設備,為老年人提供入院能力評估、無線定位救助、活動監測、行為智能分析、親情視頻溝通、門禁系統聯動等智慧養老服務;在入住老年人中推廣應用適老化智能產品、健康監測可穿戴設備、移動應用軟件(APP)等;鼓勵研發應用為老年人提供親情陪護、康復理療等服務的人工智能產品和設備。修訂完善智慧養老機構建設規范,實施智慧養老院創建工程。(牽頭責任單位:縣民政局;配合單位:縣經信委、縣衛計委、縣科技局、縣商務局、縣老齡辦,相關鄉鎮人民政府)
2.推進居家養老服務智慧化。統籌整合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實現基礎數據、服務渠道、服務終端等資源共享,對接餐飲、家政、健康等為老服務主體,提供助餐助醫助急等服務。鼓勵社會力量建立遠程居家照護服務系統,開發多元、精準私人定制服務。(牽頭責任單位:縣民政局;配合單位:縣經信委、縣衛計委、縣科技局、縣老齡辦,各鄉鎮人民政府)
(七)大力發展養老產業。
1.拓展養老服務業,在城鎮建設、舊城改造、社區建設和美麗鄉村建設中,合理配置老年人文體活動場所和設施,開展各類面向老年人的文化娛樂和體育健身活動。創新老年教育體制機制,支持社會力量、養老機構等開辦老年大學。鼓勵創作老年題材的文藝作品,支持廣播電視等媒體積極開設老年人文藝類欄目。(牽頭責任單位:縣民政局;配合單位:縣發改委、縣文廣旅新局、縣衛計委、縣教體局、縣住建局、縣老齡辦)
2.延伸養老服務產業鏈條。鼓勵企業在養老領域開展技術改造和科技創新,重點發展適老化康復輔具和無障礙科技產品,促進養老服務連鎖化發展,引導養老服務企業爭創“懷遠品牌”。(牽頭責任單位:縣民政局;配合單位:縣經信委、縣發改委、縣衛計委、縣科技局、縣市場監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人才支撐。開展養老人才培養培訓,統籌利用相關培訓資金資源,在全縣培訓中級管理人員、養老護理員、居家養老從業人員、照護老年人的家庭成員。2020年底前,出臺我縣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待遇保障實施意見,落實大中專畢業生從事養老服務學費補償、入職獎補有關規定,明確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尤其是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從業人員最低工資保障標準和社會保險參保要求,落實員工制養老服務企業的社會保險補貼。(牽頭責任單位:縣人社局;配合單位:縣教體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衛計委,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健全標準體系。從老年人自理能力、養老服務形式、服務、管理等方面,加快我縣養老服務地方標準的制定。2018年重點開展老年人需求評估、居家養老服務設施配置標準和功能設置標準的制定。開展養老服務企業服務業標準化試點項目建設。(牽頭責任單位:縣民政局;配合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人社局、縣衛計委)
(三)優化財政支持。優化財政供給方式,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各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資金對發展居家養老服務和農村養老服務給予重點傾斜。創新財政性資金補貼方式,逐步實現“補床頭”與“補人頭”相銜接、補助標準與評估結果相銜接、機構服務補貼與居家服務補貼相銜接。充分發揮養老產業基金作用,重點扶持養老機構規模化、品牌化、智慧化發展。(牽頭責任單位:縣財政局;配合單位:縣民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強化考核監督。將養老服務體系規劃建設納入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列入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范圍。采取社會第三方評估等方式,開展年度政策落實和相關規劃階段性評估檢查。加強工作協調,推動土地供應、稅費減免等政策落到實處。
(通訊員:劉自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