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懷遠縣積極探索,建立健全五項機制,助推律師行業黨建工作全覆蓋全規范全統領。
建立健全“交叉任職”機制,配強黨組織負責人隊伍。積極推行管黨建與管所務“雙管合一”的“交叉任職”機制,選優配強律師行業黨組織書記。律師事務所負責人是黨員的,同時兼任律師事務所黨組織負責人,實行“一肩挑”;律師事務所負責人不是黨員的,由合伙人中的黨員擔任黨組織負責人;合伙人中沒有黨員的,從其他優秀黨員律師中選配黨組織負責人。全縣5家律師事務所,4家建立了黨組織,實現黨組織應建盡建,黨組織書記全部從律師事務所產生。
建立健全黨建進章程機制,發揮黨組織政治功能。全縣各律師事務所修訂章程,明確將黨建工作列入章程,明確在律師所制定發展規劃、入伙、獎懲、經費開支及重大敏感案件討論等重大決策時,讓黨支部發揮把關定向的作用,發揮黨組織在律師事務所決策、管理中的政治功能。
建立健全激勵關懷機制,樹立黨員律師形象。注重推薦優秀黨員律師作為“兩代表一委員”人選。優先推薦黨員律師擔任黨政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法律顧問。自去年開始,司法局黨組在向各級黨政機關推薦法律顧問時,重點向黨員律師傾斜。2018年,向縣委推薦17名法律顧問,其中6名是黨員律師,占推薦總額的35%,在全縣律師黨員隊伍中營造干事有勁頭,干好有前程的良好氛圍。
建立健全黨建述職評議和年度考核機制,促進黨組織書記責任落實。將律師行業黨組織負責人述職評議考核,納入全縣基層黨組織負責人述職評議考核,各律師事務所支部書記向律師行業黨總支述職,縣律師行業黨總支書記向縣司法局黨組述職,縣司法局黨組負責人向縣委述職,把黨組織負責人黨建工作情況寫入個人年度考核意見,推動黨建工作責任層層落實。建立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與黨建工作、律師個人年度檢查與黨員的表現掛鉤的考核制度,明確黨建工作在律師行業考核中的分值比重不低于50%,突出黨建工作在律師事務所的重要地位。
建立健全保障機制,確保黨建工作經費。把律師事務所黨建工作經費納入管理經費,加大司法行政經費保障律師行業黨建的工作力度,把黨建工作經費與業務工作經費統籌安排,確保黨建工作經費落到實處。2018年度,司法行政經費列支律師行業黨建工作2萬元,保障了各所黨建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開展,4家律師事務所全部完成標準化規范化達標創建工作。
通訊員:劉自紅